油浸式变压器由于短路等问题出现火灾的情况是比较多的,对于油浸式变压器出现火灾之后应该要进行妥善处理。那么油浸式变压器出现火灾的起火位置一般情况下是从底部进行的,这个时候油浸式变压器就应该进行处理火灾了。以下是常见的油浸式变压器的火灾的处理的过程和方法供大家进行参考:
1、迅速拉开油浸式变压器各侧开关,切断电源。
2、停止冷却装置运行。
3、如果油浸式变压器内部故障引起着火,应该采用灭火器扑灭,如果在油浸式变压器顶盖上燃烧,应该打开事故放油至着火部位下。
4、油浸式变压器着火后,应迅速用不导电的灭火设备用有效方法灭火。
5、处理过程要及时汇报调度,方便投入备用油浸式变压器或采取其他措施,尽量保证用户及时供电。
1、电气设备充油不足需要补充油时,应优先选用符合相关新油标准的、未使用过的变压器油。补加同一油基、同一牌号及同一添加剂类型的油品。补加油品的各项特性指标都应不低于设备内的油。当新油补加量较少时,例如小于5%时,通常不会出现任何问题;但如果新油的补加量较多,在补油前应先做油色谱分析和耐压试验,确认无油泥析出,酸值、介质损耗因数值不大于设备内油时,方可进行补油。
2、不同油基的油原则上不宜混合使用。在特殊情况下,如需将不同牌号的新油混合使用,应按混合油的实测凝点决定是否适于此地域的要求,然后进行混油试验,并且混合样品的结果应不比差的单个油样差。如在运行油中混入不同牌号的新油或已使用过的油,除应事先测定混合油的凝点以外,还应进行老化试验和油泥试验,并观察油泥析出情况,无沉淀方可使用,所获得的混合样品的结果应不必原运行的油的差,才能决定可混合使用。
对于进口油或产地、成产厂家来源不明的油,原则上不能与不同牌号的运行油混合使用,当必须混用时,应预先对混用前的油及混合后的油进行老化试验,在无油泥沉淀析出的情况下,混合油的质量应不低于原运行油时,方可混合使用;若相混的都是新油,其混合的质量应不低于差的一种油,并需要按实测凝点决定是否可以适于该地区使用。
在进行混油试验时,油样的混合比应与实际使用的比例相同;如果混油比无法确定时,则采用1:1质量比例混合进行试验。
油浸式变压器起火的主要的原因和起火的主要的处理的方法就是以上给大家进行介绍的,对于油浸式变压器起火您还有什么其他的疑问的话请登录我们的网站进行详细去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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